1. 敬奉獨一真神,無限至善,永存三位一體:聖父,聖子,聖靈。 (賽44:6,45:5-6;太5:48;申32:4;太3:16-17;太28:19)
2. 相信耶穌基督既為真神亦完人為聖靈感孕,藉童貞女馬利亞而生。捨身十架,為贖罪祭牲,義者代不義,使信者藉寶血得生,稱義得救。又按聖經所記死後三日復活。今尊為吾等大祭司榮上主右邊。不日再來建立公義和平國度。 (腓2:6-11;來2:14-18;西2:9;太1:18;路1:35;林前15:3-5;約壹2:2;徒13:39;來4:14-15,9:24-28;太25:31-34;徒1:11)
3. 聖靈乃受遣聖者,內住信徒心中,引領及教導信徒,賜予能力,使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責。 (約14:16-17,16:7-11;林前2:10-12)
4. 神默示新舊約聖經,其原稿正確無誤,完全顯明神使人得救的旨意,為基督徒信仰生活法典。 (提後3:16-17;彼後1:20-21)
5. 神按己形造人,後世人用悖逆墮落,咎取身體靈魂死亡,後代人類生具罪性,遠離生命之主,惟主耶穌基督代贖鴻恩,信者蒙恩得救,永享恩福。頑梗不信者被罰受苦。 (創1:27;羅8:8;約壹2:2;太25:41-46;帖後1:7-10)
6. 耶穌基督成就普世救恩;悔改相信者自聖靈重生,蒙受永生救恩,貴為上主兒女。 (多3:5-7;徒2:38;約1:12;林前6:11)
7. 信徒當按神的旨意被聖靈充滿,全然成聖,與罪和世界分別,完全奉獻,遵行神旨,領受聖潔生活,有效事奉的能力。在信徒生活中,這是一個得救後而有的獨特及繼續不斷的經驗。 (帖前5:23;徒1:8;羅12:1-2;加5:16-25)
8. 耶穌基督成就救恩,包括使人肉身得蒙醫治,信徒當照聖經教訓為病人抹油禱告,乃教會於今所當享特權。 (太8:16-17;雅5:13-16)
9. 教會乃由所有信靠耶穌基督,蒙寶血赦罪得贖,藉聖靈重生信眾(信徒)所組成,教會元首基督曾差遣使徒將福音遍傳天下向各國萬民作見證。地方教會由信奉基督之信徒組成,旨在同心敬拜,互為肢體,領受主道,同心禱告,被此交接。廣傳福音,奉行聖禮,受洗歸主,同領聖餐。 (弗3:6-12;太28:19-29;弗1:22-23;徒2:41-47;來10:25)
10. 將來死人復活,義者復活得生,不信者復活受審。 (林前15:20-23;帖後1:7-10) 11. 主耶穌基督必復臨,隨時顯現此項重要真理帶來聖徒活潑盼望,激勵信徒生活分別為聖,事奉熱切忠誠。 (帖前4:13-17;林前1:7;多2:11-14)
此信條以二千年版本的加拿大宣道會堂會憲章(TheC&MAinCanada,GeneralConstitutions,2000edition) 英語版為依歸。